广州司法警务专业(法律事务)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就业前景
学生可从事案件登记、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法律文书起草、办案记录、案卷整理、登记与保管、司法保卫、基层法律服务、企事业法制化管理等工作。
司法实践
开办司法班旨在为司法系统输送专业人才,培养司法辅助专业人才,满足司法系统人才需求。学院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设置基础性、实用性的科目,积极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
就业方向
学院十分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素质教育,积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注重激励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自尊和自信。
安置学生就业后进行跟踪服务,试用期内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聘或辞退学生,学校与用人单位交涉,必要时可重新调整安置工作。
面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司法相关单位,安排实习就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获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 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
(四)报考我院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评测(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另行发布)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无其他非法组织的;
4.有吸毒史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
(五)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录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体重比例公式:
体重(千克)÷身高(米)÷2
比例数男生在17.3-27.3之间为合格。比例数女生在17.1-25.7之间为合格
2、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7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3、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嗅觉正常;
4、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90毫米汞柱;
男生:立定跳远≥2.05米;俯卧撑≥6次/10秒;纵跳摸高≥265cm。
女生:立定跳远≥1.5米;仰卧起坐≥5次/10秒;纵跳摸高≥230cm。